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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国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战士的拘留是否受《日内瓦第四公约》管辖?

Posted: Sat Feb 22, 2025 3:54 am
by roseline371274
 

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敌对行动爆发以来,以色列已拘留了数千名来自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根据HaMoked获得的信息,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色列监狱管理局 (IPS) 关押了 1,627 人,而据估计,以色列军方还拘留了数千人 。

被以色列逮捕和拘留的加沙巴勒斯坦人完全符合《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4(1) 条所规定的“受保护人员”的定义,因为他们“在某一时刻以任何方式……处于冲突一方或占领国手中,而他们不是其国民。”无论人们是否认为加沙被占领,这都是正确的,因为唯一的要求就是这些人处于占领国手中,而以色列毫无疑问仍然占领着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在 2005 年以色列撤出地面部队后,一些 评论员认为加沙不再被占领,但其他人则反对这种观点。自去年以色列开始对加沙进行地面入侵以来,以色列已通过地面部队对加沙地带大部分地区实施了广泛控制,这使得加沙未被占领的说法更加难以成立。)

以色列可能会辩称,作为武装团体战士的加沙巴勒斯坦人不是平民,因此不受《日内瓦第四公约》的保护。如果以色列与加沙武装团体之间的武装冲突被归类为国际性冲突,这种立场就站不住脚了(例如,参见Quigley)。这些团体的 开曼群岛 WhatsApp 号码 战士不符合战俘 (POW) 身份,因为他们不符合《日内瓦第三公约》第 4(A)(2) 条规定的要求。根据 IAC 法律,不存在第三类;如果人们不符合《日内瓦第三公约》规定的战俘身份,他们必须受到《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的平民保护(例如,参见《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4(4) 条和评论)。

如果承认以色列与加沙武装团体之间存在国际性武装冲突(IAC)——例如,由于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以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NIAC),那么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发生取决于这些团体的组织程度和战斗强度。那么问题来了,哪些规则可以管辖对加沙巴勒斯坦人的拘留,他们是参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武装团体的战士。

NIAC 关于拘留的规定很少,特别是在“拘留理由和程序保障”方面。相比之下,IAC 的法律为 GC III 下的战俘和 GC IV 下的平民提供了一套详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