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新债务取代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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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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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新债务取代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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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克兰《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买卖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或其他合同产生的债务可以以贷款债务的形式替代。以贷款债务替代债务,应符合债务更新的条件,并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形式进行(本法典第1047条)。

债务更新应理解为终止债务的理由之一,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参见最高法院民事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庭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作出的决议,案件编号:483/2085/16-ts,诉讼编号:61-33184св18)。

合同作为私人关系的普遍调节器,其目的在于确保私人关系的规范,并应旨在 乌干达 Viber 号码数据 建立、变更或终止私人权利和义务(参见最高法院由民事上诉法院第二司法庭法官组成的小组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作出的决议,案件编号为 465/5980/17(诉讼编号为 61-1178св20)。

乌克兰民法典第604条第二部分、第1053条的解释,考虑到合理性原则,表明不排除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相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新的贷款义务取代基于贷款合同产生的原债务。

结论: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信贷/贷款使用合同收取利息以及合同规定的罚金的权利,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信贷期限届满时或根据《乌克兰民法典》第1050条第二部分向借款人提出索赔时终止。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原告的权利和利益受《乌克兰民法典》第625条第二部分的保障,该部分规定了延迟履行金钱义务的后果。

最高法院大审判庭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作出的第 202/4494/16-ts 号案件(诉讼编号 14-318ts18)的决议和最高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作出的第 295/7309/21 号案件的决议也表达了类似的法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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