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主题:债务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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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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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主题:债务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抗辩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审议该意见。

传票期间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答:宪法、法律、乌克兰“国家警察”法等所规定的权利,同时考虑到借口的应用。


强行进入债务人的家或其他财产

这是执行官在执行法院判决过程中,对债务人逃避履行义务可以采取的极端措施之一。根据该法第18条第3部分第4、5款规定:

在法院作出关于强行进入个人住宅或其他财产的合理判决的情况下,自由进入债务人(个人、个人)的土地、住宅和其他处所,进入其中存放债务人的财产或他人拥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和资金,进行检查,如有必要,在警察 塞浦路斯电话号码列表 的参与下,按照规定程序强行打开这些处所,查封这些处所,逮捕、查封和扣押位于那里的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并依法处以罚款;

可以自由进入、检查、强行开封、查封债务人法人的土地、房屋、仓库及其他财产。

审判:

强制进入申请由债务人住所或其他财产所在地法院审理,而非签发强制执行令的法院(该结论载于最高法院大审判庭2018年9月20日第545/3611/17-ц号判决)。为获得强制进入许可,执行人员必须证明以下事实:

债务人准确知悉执行程序且未履行义务;

债务人阻碍执行,特别是不提供财产的获取方式;

该财产属于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有权使用;

不遵守此程序可能导致法院拒绝批准遗嘱执行人的申请(最高法院第 826/10431/17 号判决)。

暂时限制债务人(自然人)或债务人(法人)的管理人员出乌克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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