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Data used to track, manage, and optimize resources.
Post Reply
roseline371274
Posts: 650
Joined: Mon Dec 23, 2024 4:25 am

执行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商业周刊:欧盟新一轮援助、个体企业家数百万美元债务以及加密货币储备的创建
Saga Development 的现状如何?Vavrish 访谈:合作伙伴、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2025年十大热门职位——乌克兰求职者人数及薪资
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的处罚和责任;

执行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或被施加不可预见的义务时 土耳其电话号码列表 采取的行动。

本文揭示了在执行法院判决的框架内允许和禁止的行为。文中详细描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执行人判决的上诉机制、强制措施以及对扣押财产的限制。文中特别关注了罚款和违法责任,以及在执行程序参与者被赋予不适当职责的情况下对其权利的保护。

确定了内容之后,我们继续。我首先要指出的是,执行法院和其他机构(官员)裁决的“法律行为准则”由乌克兰特别法《执行程序法》(以下简称“该法”)确定。第14条规定了执行程序当事人的概念,即收款人和债务人。

收款人是启动并执行执行程序的受益人(例如,法院案件中的原告),债务人是必须履行执行文书以及国家或私人执行机构的合法要求的人。非法要求不得履行。了解哪些要求是合法的(《执行法》第19条)。

债务催收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的权利:

了解执行材料,摘录、复制,提出异议;

有权访问自动化执行程序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通过互联网跟踪程序进展,并查阅执行程序的电子材料。启动执行程序的决定应注明访问数据,即执行程序编号和访问标识符;

有代表;

提交补充材料,提出申诉;

参与执行执法行动;

对执行过程中,特别是审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作出口头和书面解释,表达自己的论点和考虑;

对其他执行参与人的动议、辩论、辩论意见提出异议,以及行使其他权利;

向执行文书制作机关申请制作执行文书副本;

向法院提出延长提交执行文书的期限的申请(该法第十二条第六部分);

提出拒绝领取、退还执行文书的申请;

对公共或私人遗嘱执行人的决定、行为或不作为提出上诉(该法第 74 条);

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更换(该法第121-4条。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