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数字化反而有利于电信公司的竞争对手,而不是电信公司本身。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呢?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案”就包含在问题本身中。事实上,该领域的一些专家将OTT本身视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但前提是他们要转变为“亦敌亦友”或“盟友”。在其他领域已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由于市场的快速发展而陷入危机的大公司选择了收购之路,以应对威胁其生存的技术变革。
例如,想想金融领域发生的事情。数字革命之后,出现了一些小型、极具 阿塞拜疆 WhatsApp 数据 竞争力和数字化先进的公司,它们开始占领不断增长的市场份额,提供便捷、敏捷的服务。受到这些意想不到的竞争对手的削弱,最大的公司已经意识到,与其在一场不可能的追赶竞赛中与他们对抗,不如让他们成为他们的盟友。
首先,这个“举动”可以让你消灭市场上存在的阴险竞争对手,而无需进入竞争舞台。其次,它可以让你吸收被吸收公司的专业知识。这是一个关键优势,尤其是当您考虑到数字化转型使得必须具备一些开发起来困难且昂贵的特定技能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速获取这些知识,从而获得比其他公司显着的竞争优势。
缺少的是技能,而不是投资
电信部门的第三个悖论也是其他领域所共有的,这使得它成为一个为了我们整个国家体系的利益而需要解决的特别紧迫的问题。
无论如何,这样的策略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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